|
“网友转发夸大胶济铁路事故死亡人数帖子被拘”,这是南方网5月5日的新闻。就此事,本博不便发表评论,现转发两篇文章供大家阅读和思考! (另,转载此文的,千万别注明是从我这转载的哟,免得我也...!)
转帖会有多危险 刘洪波 “网友转发夸大胶济铁路事故死亡人数帖子被拘”,这是南方网5月5日的新闻。 以“SS山地师”为网名的普通网友,因“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”落入法网。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,但我不知道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验之于这名21岁的网友时,该叫疏而不漏,还是该叫密不透风。要说是疏吧,一个网友转发了一条帖子就被拘留了;要说是密吧,发布原帖的人又不知在何处。 当然,如果真的是故意造谣并使得公共秩序受到扰乱,我并不以为转帖就可以不被处罚;而且原帖发布者也可能仍然在侦缉之中。但“SS山地师”是否有造谣的故意,是否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,以及公共秩序遭到了怎样的扰乱,能不能说得清楚一些呢?就是原帖发布者,他发布了不实消息,到底是不明真相,还是故意捏造事实,都值得探讨,何况是一个转帖者呢? 胶济线列车相撞事故发生在4月28日,导致“SS山地师”被拘的那份帖子,就是当天所发。事件初发阶段,信息混杂应是常态,那个帖子有夸大死者数量的问题,是否就可以作“恶意”的推断?固然,当时已有正规广播电视媒体进行了报道,但我们是否能够推断所有人都看到了正规广电媒体的报道呢?何况即使消息不实,“SS山地师”只是转发,他未必有证实消息的条件,他未必不是一个“不明真相者”。而且即使他已经看到广电媒体的报道,难道就一定要确信吗?正规媒体发布的消息不实,也不少见。更进一步地,哪怕正规媒体从来没有过不实消息,人们也有怀疑的权利;而证实一个人“故意扰乱公共秩序”又需要多么严密的证据? 但根据报道,我只看到将“SS山地师”锁定为转发者的过程,没有看到“SS山地师”在扰乱公共秩序的“故意”上有何表现。“造成社会混乱,扰乱社会秩序”,“在网民中造成很坏的影响”,这是结果。这个结果是不是故意造成,是不是“SS山地师”希望达到的效果,又怎样确认无疑的呢?现在,我们已经不知道那个帖子到底怎样夸大或者歪曲事实,帖子早已在转发的一天以内就被删除,有多少人看到,造成多大混乱,造成多坏的影响,我们也难以知道。 这个帖子的转发者被惩罚,是因为与事实不符。但我想,即使与事实不符,如果它对列车相撞事件的描述不是“夸大”,而是缩小事态,又会如何呢,还会被严惩吗?同样不符事实,夸大事态的容易被认定为故意,而缩小事态的容易被认定为无意;夸大事态的容易被认定为捣乱,而缩小事态的容易被认定为不捣乱,是这样吗? 我们到底是要打击什么?打击的是造谣吗?如果那个帖子是谣言,它也非“SS山地师”制造。打击的是扰乱公共秩序吗?“SS山地师”的转帖到底对公共秩序产生了何种可证明的扰乱?打击的是故意传播谣言吗?怎样鉴别他不是一个谣言受害者而是一个知其为谣言而传播的坏人?打击的是信息与事实不符吗?那么该会有多少故意缩小事态的传播行为要受惩罚?我们要打击的到底是真实的扰乱行为,还是打击“可恶”行为?我只有疑问,没有解答。 (作者为知名杂文家)
网上转帖会有多危险 缩小事态会不会被拘?2008年05月07日 华商网-华商报“网友转发夸大胶济铁路事故死亡人数帖子被拘”,这是这两天很热闹的一条新闻。 以“SS山地师”为网名的普通网友,因“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”落入法网。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,但我不知道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验之于这名21岁的网友时,该叫疏而不漏,还是该叫密不透风。 要说是疏吧,一个网友转发了一条帖子就被拘留了;要说是密吧,发布原帖的人又不知在何处。 当然,如果真的是故意造谣并使得公共秩序受到扰乱,我并不以为转帖就可以不被处罚;而且原帖发布者也可能仍然在侦缉之中。但“SS山地师”是否有造谣的故意,是否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,以及公共秩序遭到了怎样的扰乱,能不能说得清楚一些呢?就是原帖发布者,他发布了不实消息,到底是不明真相,还是故意捏造事实,都值得探讨,何况是一个转帖者呢? 胶济线列车相撞事故发生在4月28日,导致“SS山地师”被拘的那份帖子,就是当天所发。事件初发阶段,信息混杂应是常态,那个帖子有夸大死者数量的问题,是否就可以作“恶意”的推断?固然,当时已有正规广播电视媒体进行了报道,但我们是否能够推断所有人都看到了正规广电媒体的报道呢?何况即使消息不实,“SS山地师”只是转发,他未必有证实消息的条件,他未必不是一个“不明真相者”。而且即使他已经看到广电媒体的报道,难道就一定要确信吗?正规媒体发布的消息不实,也不少见。更进一步地,哪怕正规媒体从来没有过不实消息,人们也有怀疑的权利;而证实一个人“故意扰乱公共秩序”又需要多么翔实的证据? 但根据报道,我只看到将“SS山地师”锁定为转发者的过程,没有看到“SS山地师”在扰乱公共秩序的“故意”上有何表现。“造成社会混乱,扰乱社会秩序”,“在网民中造成很坏的影响”,这是结果。这个结果是不是故意造成,是不是“SS山地师”希望达到的效果,又怎样确认无疑的呢?现在,我们已经不知道那个帖子到底怎样夸大或者歪曲事实,帖子早已在转发的一天以内就被删除,有多少人看到,造成多大混乱,造成多坏的影响,我们也难以知道。 这个帖子的转发者被惩罚,是因为与事实不符。但我想,即使与事实不符,如果它对列车相撞事件的描述不是“夸大”,而是缩小事态,又会如何呢,还会被严惩吗?同样不符事实,夸大事态的容易被认定为故意,而缩小事态的容易被认定为无意;夸大事态的容易被认定为捣乱,而缩小事态的容易被认定为不捣乱,是这样吗? 我们到底是要打击什么?打击的是造谣吗?如果那个帖子是谣言,它也非“SS山地师”制造。打击的是扰乱公共秩序吗?“SS山地师”的转帖到底对公共秩序产生了何种可证明的扰乱?打击的是故意传播谣言吗?怎样鉴别他不是一个谣言受害者而是一个知其为谣言而传播的坏人?打击的是信息与事实不符吗?那么该会有多少故意缩小事态的传播行为要受惩罚?我们要打击的到底是真实的扰乱行为,还是打击“可恶”行为?我只有疑问,没有解答。
|
一共有 1 条评论